校属各单位: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广大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学校工会制订了《长江大学教职工体检实施办法》,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二
○○五年八月三十日
长江大学教职工体检实施办法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治,无病早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检范围
在职在岗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
二、体检方式
1.
属体检范围内的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其中,教授、博士和校级领导每年进行一次。
2.
女教职工的妇科检查每年一次(其中乳腺红外线扫描每两年一次,并与普查的年份错开)。
三、体检项目
(一)临床检查
1.
血压
2.
听诊
3.
触诊
4.
眼科(视力、眼底检查)
5.
口腔检查
6.
妇科(宫颈刮片、阴道分泌物检查)
7.
女职工乳腺红外线扫描(每两年一次)
(二)实验检查
1.
胸透(片)
2.B
超(肝、胆、脾、泌尿系统,女职工探查内生殖系统)
3.
心电图
4.
三大常规
(三) 生化检查
1.
肝功能全套及乙肝三系
2.
血糖
3.
血脂
四、体检时间安排:一般安排在每年的春、秋季进行。
五、体检经费作为学校预算专项列支。
六、体检工作的组织管理:由校工会牵头组织,医疗与保健中心协助实施并负责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